⒈ ?升遷其職務。
引《續(xù)資治通鑒·宋孝宗淳熙十一年》:“六月,戊午朔,詔曰:‘諸軍陞差,蓋擇將之根本,必有智勇勞效,乃能服眾,今后宜精選,毋得循習茍且?!?/span>
上一篇:《過稱》
下一篇:《儲跱》
Copyright ? 2022-2024 顧邦查字典 | 贛ICP備17010294號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