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?藐視和歪曲法令。
引《隋書·刑法志》:“留尚書比部,悉使備文,若班下州郡,止撮機要??蔁o二門侮法之弊?!?br />唐 白居易 《唐故通議大夫和州刺史吳郡張公神道碑銘》:“絳 之郡有主壻者,怙寵侮法,豪奪人利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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