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?不許對方辯解。
英admit (allow) no explanation to be offered; allow of no excuse;
⒈ ?不允許分辯陳說。
引《紅樓夢》第八十回:“不容分説,趕出來,啐了兩口?!?br />杜鵬程 《在和平的日子里》第三章:“火熱的戰(zhàn)斗不容分說地把他卷進去了?!?/span>
⒈ ?不容許分辯解釋。也作「不由分說」。
引《紅樓夢·第一二回》:「寶釵不容分說,便灌了湘云一杯。」
1., 軍團禁衛(wèi)軍大聲呵斥道,手中自動步槍的槍口不容分說地已對準牢房中的三人。
2., 一聲瞭鳴,天貓獸如幽靈般在黃翰跟前閃現(xiàn),不容分說,大嘴一張,將其吞入腹中,速度之快,讓其反應(yīng)不及。
3., 他不容分說就前來處理當前的局面。
4., 幾十個青年男子把他和他的妻子從被窩拎出后,不容分說就是一頓拳腳,隨后拽胳膊扯腿將他們一家四口拖拉到了100多米外的一個小胡同里。
5., 這時,只見余娉氣沖沖地跑過來,不容分說,一把拉上雷鳴的胳膊就往外走。
6., 我不容分說,一再強調(diào)的確是麗棠手筆。
7., 不容分說,三人都被帶到派出所。
8., 龐嫣不容分說,拔七星閃刺向凌飛。
9.陳昊天不容分說,掰開了胖子攙扶的大手,徑直走了出去。
10., 在掀開衣服時,林宇嚇得尖叫一聲,不容分說丟掉紙屑,臉色巨變,急急后退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