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?謂取用類似事物以說明本體。猶比喻。
引《漢書·刑法志》:“《洪范》曰:‘天子作民父母,為天下王。’圣人取類以正名,而謂君為父母,明仁愛德讓,王道之本也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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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oSGi提供了一種簡(jiǎn)單的手段以全局方式鉤取類的裝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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