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?承襲爵位。
引《后漢書(shū)·張奮傳》:“光武 詔 奮 嗣爵, 奮 稱 純 遺勑,固不肯受?!?br />清 魏源 《圣武記》卷五:“拉藏汗 嗣爵后,以議立新 達(dá)賴剌麻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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