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?謂巧說詭辯,曲解律令。
引《禮記·王制》:“析言破律,亂名改作,執(zhí)左道以亂政,殺?!?br />鄭玄 注:“析言破律,巧賣法令者也?!?br />晉 袁宏 《后漢紀·桓帝紀下》:“尚書奏:‘……今 楷(襄楷 )不陳損益,而務析言破律,違背經(jīng)義,偽託神靈?!妒钦?楷 司寇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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