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?贓物的價(jià)值。
引宋 王溥 《唐會(huì)要·定贓估》:“御史中丞 李林甫 奏:天下定贓估,互有高下,如 山南 絹賤, 河南 絹貴,賤處計(jì)贓,不至三百,即入死刑,貴處至七百以上,方至死刑,即輕重不侔,刑典安寄?”
上一篇:《譯制》
下一篇:《感慨》
Copyright ? 2022-2024 顧邦查字典 | 贛ICP備17010294號(hào)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