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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代·曹彥約的簡介
曹彥約(1157~1228)南宋大臣。字簡甫,號昌谷,南康軍都昌(今屬江西)人。淳熙八年進士。曾從朱熹講學(xué),后受人之召,負責(zé)漢陽軍事,因部署抗金有方,改知漢陽軍。后累官寶謨閣待制、知成都府。嘉定初,為湖南轉(zhuǎn)運判官,鎮(zhèn)壓郴州(今湖南郴縣)瑤民起義,后任利州路(今屬陜西)轉(zhuǎn)運判官兼知利州,發(fā)漕司儲糧減價糶與饑民、通商蠲稅,并論兵柄財權(quán)并列之弊。寶慶元年,擢為兵部侍郎,遷禮部侍郎,不久又授為兵部尚書,力辭不拜,后以華文閣學(xué)士致仕,卒謚“文簡”。
=$docheckrep[2]?ReplaceWriter($ecms_gr[writer]):$ecms_gr[writer]?>共有詩(221篇)想到零陵日,高歌足解顏。鄉(xiāng)閭接營道,風(fēng)物近廬山。
萬石今興廢,三亭誰往還。不知零與永,二郡孰安閒。
祖道春明三載強,宛如蘇李賦河梁。君應(yīng)食酒談廷尉,我但登臨憶侍郎。
一棹不妨衣帶水,九秋誰拂蒯緱霜。祗園處處堪題石,莫遣青山負舉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