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您提供曾守病目以治法與之有詩見貽次其韻,宋代,沈與求, 聞道牙簽檢校頻,昏花錯莫亂驚塵。未須止酒妨投轄,便可捐書當徙薪。肘后有方馀幾所,眼中無障更何人。須公舊觀神明復,準擬花前一笑春。 ...">
唐代·沈與求的簡介
沈與求(1086—1137),宋代大臣。字必先,號龜溪,湖州德清(今屬浙江)人。政和五年進士。歷官明州通判、監(jiān)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吏部尚書兼權翰林學士兼侍讀,荊湖南路安撫使、鎮(zhèn)江知府兼兩浙西路安撫使、吏部尚書、參知政事、明州知府、知樞密院事。著有《龜溪集》。
沈與求共有詩(236篇)